青岛西海岸新区哪些商办用房所有者可以落户?

举报 2022-06-04 19:21 编号:136119

导语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公告,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,自2022年6月1日施行,详见正文。

根据青岛市西海岸新区2022年5月31日发布的《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》:

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(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),可按照“一房一户”的原则,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、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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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买房落户条件

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(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),可申请本人及近亲属迁入落户。

1、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:指的是土地状况栏内土地用途含住宅的用地,且房屋状况栏内规划用途为居住的房屋,因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涉及立户问题,非居住性质的房屋不在办理居住落户的范围内。

2、近亲属:是指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就目前政策,近亲属落户仅限于居住落户和在黄岛区、城阳区即墨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(含租赁房屋)随迁落户。

来源:西海岸新区政务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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